匯僑: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7-01 14:4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7/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實際募集總額依發行股數及每股實際發行價格而定,發行普通股8,8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
第六條第一項規定(向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
皆不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實際發行價格及募集金額俟本
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完成後,授權董事長依相關法令規定,每股於新台幣
12~25元之價格區間內,與證券承銷商依當時巿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數之10%,計880,000股予員工認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88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
其餘80%,計7,040,000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其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
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或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俟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認股
基準日、增資基準日及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新股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前揭包括但不限於本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及其他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修正、
或有未盡事宜,或為因應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之必要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3)為配合本次現金增資相關發行事宜,擬請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
一切有關辦理現金增資之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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