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易: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30 18:0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陳冠瑋董事
獨立董事:徐健丰
獨立董事:黃振元
獨立董事:李神龍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
公司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1/06/30~114/06/29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11年6月30日出席與委託出席股東之持股數佔公司發行股數63.34%
之股東常會上,取得99.85%表決權數贊成。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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