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公告本公司新增背書保証金額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4 17:35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11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對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背書保証,
嵩達光電為銘旺科技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融資需要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10,844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3,00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95,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33,00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62,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需要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背書保証,
銘旺科技為嵩達光電科技之母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銀行融資需要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0,43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6,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36,00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需要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316,266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31,00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125.59
4.其他應敘明事項:
(2)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19條規定,
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因業務需要,而有超過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所訂額度將於
最近一次董事會同意並由半數以上之董事對公司超限可能產生之損失具名聯保。
(3)本公司將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序,報經股東會追認之;股東會不同意時,
本公司將訂定計畫於一定期限內銷除超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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