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店: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4 14:5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顧安生/董事
梁鈺汶/董事
李協鴻/獨立董事
周秀琴/獨立董事
葛志雄/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他公司董事、經理人
萬華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協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議案經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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