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檔: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1 19:06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吳鴻麟
(2)獨立董事沈尚弘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吳鴻麟
台灣註冊財務規劃師協會理事
(2)獨立董事沈尚弘
大亞創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大亞儲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志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博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代表人)
晶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09/06/11~112/06/10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投票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52,676,605權,占表決總權數96.21%,
反對權數:0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2,071,340權,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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