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世達:補充公告本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主要發行條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20 17:02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佳世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新台幣參拾億元整。
5.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佰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五年期,自民國(以下同)111年6月28日發行,至116年6月28日到期。
8.發行利率:票面利率為固定年利率1.80%。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銀行保證。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金融機構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任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委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依簽訂之委任保
證契約及履行公司債保證契約保證。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分行。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1年3月7日董事會通過發行普通公司債,此為普通公司
債定價後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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