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盛:公告本公司一一一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7 15:2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陳文琦
董事王雪紅
董事林子牧
獨立董事干文元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公司111年06月17日股東常會之出席總權數為353,215,876權,贊成325,273,499權,
占表決總權數92.08%,贊成權數超過法定權數數額,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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