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金: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7 13:42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堯明仁(第一金控法人代表董事)
(2)姚梨鈴(第一金控法人代表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擔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公司之負責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