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格:111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4 18:1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4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獨立董事 沈仰斌
獨立董事 姜宜君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的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監察人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獨立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35,097,157權;反對權數25,165權;
無效票權數0權;棄權/未投票權數3,882權
贊成權數占出席股東表決權總數百分之99.91%,經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11年6月14日本公司股東常會已解除董事競業禁止為:
沈仰斌,生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姜宜君,西北臺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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