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公告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08 15:5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恩舟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恩平
董事:梁忠仁
董事:黃有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本公司直接或間接轉投資之董事或經理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投票表決後,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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