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金:代本公司之子公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處罰鍰新臺幣400萬元乙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02 18:37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11/06/02
2.違規情形:依金管會官方網站公告,兆豐銀行中山分行前行員竊取自動櫃員機鈔箱現金
及侵占客戶存款所涉缺失,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3.罰鍰金額:新臺幣400萬元。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4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已檢討並採行相關改善措施落實執行中。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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