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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華盈: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20 19:07


第11款


公司代號:3520


公司名稱:華盈

發言日期:2022/05/20

發言時間:19:07:02

發言人:葛朝華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6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原財

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函及103年12月3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

發字第1030051453號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

應注意事項」等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目前擬洽定之應

募人暫訂以可能參與應募之策略性投資人為主。

4.私募股數或張數:私募普通股上限10,000仟股額度內,分二次辦理,

每次分別發行5,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普通股10,000 仟股額度之範圍內。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本次私募參考價格係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

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

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

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

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2)本公司私募前述有價證券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

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及市

場狀況決定之。

(3)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決

議之私募有價證券,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限制,又

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起滿3年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

況決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及向金管會申報

補辦公開發行。

(4)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可能涉及低於股票面額,若有低於股票面

額訂定,預期股東權益的影響為實際發行價格與面額差額所產生之

虧損,將視公司營運狀況而逐漸消除之。另公司於增資的預期效益

顯現後,財務結構將有所改善有利公司穩定長遠發展,對股東權益

將有正面助益。

上述發行價格之訂定,除考量證券交易法對私募有價證券有三年轉

讓限制外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未來展望而定,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營運資金、轉投資事業或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發展之資金需求

,以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或強化競爭力等目的。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及引進策

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並考量私募方式相對具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

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三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將可更為確保公司

與投資夥伴間之長期合作關係,另透過授權董事會視公司營運實際需

求辦理私募,亦將有效提高本公司籌資之機動性與靈活性。因此,不

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有改

善財務結構及提升營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此情形。

10.實際定價日:不適用。

11.參考價格:不適用。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不適用。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本次決

議之私募有價證券,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限制,又

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起滿3年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

況決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及向金管會申報

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預計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分次私募事宜,或於剩餘期限內已無繼續

分次私募之計畫,原計畫仍屬可行,則視為已收足私募有價證券之股款

或價款。

(2)本次私募普通股經股東會通過後,私募發行普通股發行之主要內容,包

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募集總金額、計劃項目、資金運用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他未盡事宜,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

授權範圍內視市場狀況調整、訂定與辦理。未來如經主管機關之修正及

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變化而有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

會依當時市場狀況及法令規定全權處理之。

(3)為配合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

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

關本次私募計畫所需事宜。

(4)本次辦理私募有價證券之相關資訊,請詳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網址:http://mops.twse.com.tw/mops/web/t116sb01,「市場別」選

取「上櫃」及「公司代號或簡稱」鍵入「3520」後查詢)或本公司網頁

(網址:http://www.jve-tech.com)查詢。

(5)本公司於111年4月26日公告將111年誤植為110年,故更正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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