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議案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3 17:40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152號(富信大飯店二館1樓怡園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2021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202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2017年度現金增資執行情形報告。
(4)本公司健全營運計畫書執行情形報告。
(5)2020年現金增資轉投資樂迦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廠進度及所達成效益報告。
(6)修訂本集團「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部分條文報告。(新增)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2021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報表。
(2)承認202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集團「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權: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
以上股份之股東。
※ 提案方式:
1.以書面方式提出。
2.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
3.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該提案不列入議案。
※ 受理期間:於111年4月22日起至111年5月3日止。
※ 受理單位:三顧股份有限公司股務。
※ 受理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75號14樓之3。
※ 提案期間屆滿,如無股東提案則不另行召開董事會。另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
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的行使期間為111年5月28日至
111年6月26日,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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