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星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股基準日及換股作業計劃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3 11:5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3
2.減資基準日:111/05/13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111年減資換發股票,依本公司章程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上櫃股票,計普通股34,072,100股,
三、本次減資新台幣153,3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15,330,000 股
(含私募8,655,514股),用以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
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4.993 %。
四、減資後換發股份總數及總金額:減資換發後之新股票共計18,742,100股
整。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
載之股東,依其持有股份比例每仟股換發550.07股(即每仟股減少449.93股);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
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畸零股合併
者,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六、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七、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一)減資換股基準日:111年07月08日。
(二)減資股票停止交易期間:111年06月30日至111年07月08日止。
(三)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07月03日。(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1年07月03日
適逢例假日,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1年
07月01日下午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樓) ,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11年07月03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
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07月04日至111年07月08日止。
(五)全面換發新股票日:自111年07月11日起全面採無實體換發新股。
(六)新股票掛牌上櫃暨舊有價證券終止上櫃掛牌買賣日期:111年07月11日。
(七)自新股票上櫃買賣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八、換發程序及手續:
(一)本公司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
在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戶,
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已過戶舊股票者(未過戶者請儘速辦理過戶),請股東於
111年07月01日下午4時30分前,攜帶舊股票、留存印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辦理換發,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未過戶舊股票,但未能辦妥過戶及換發者,股東須於
111年07月11日後,備妥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證券交付清單
及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及印章,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行辦理過戶手續
後,另填妥換發新股票申請書,辦理換發新股票,並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無實體登錄。
(四)掛號郵寄者以111年07月0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為憑。
(五)已送存於證券商開設之保管劃撥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
限公司於新股票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將逕行轉付集
保劃撥費用,無須辦理任何手續。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1/07/08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7/04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7/08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櫃日:111年07月11日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8,742,100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
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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