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確: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12 14:3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5/1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不超過普通股45,000仟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實際發行股數授權董事長
視實際狀況決定之。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每股發行價格之訂定,擬依「自律規則」
第6條第1項規定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
授權董事長參酌發行市場狀況並依上開「自律規則」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與主辦
承銷商商議,於訂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7成至85成間之範
圍內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股數之10%
10.公開銷售股數:發行股數之10%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發行股數之80%
由原股東按照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由股東自停止過戶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自行拼湊一整股認購。
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及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
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借款、充實營運資金及轉投資子公司。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
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金額、資金計畫用途及其進度、
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股款繳納期間訂定等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
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須予以修正調整時,董事
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增資案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訂定認股基準日、
實際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及認股發放日及辦理與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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