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旺科:代子公司嵩達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5-04 17:03
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1/05/04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母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220,43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0,000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56,00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36,00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65,770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融資需要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97,482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96,26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母公司與銀行之授信契約到期已無任何借貸行為且不續約,
即背書保証責任之解除。
母公司與銀行目前訂定之授信合約到期日為112年3月28日。
(2)日期:
母公司與銀行無借貸行為且授信契約到期不續約。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91,01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209,0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77.2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7.30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匯率計算依與銀行議約時匯率1:28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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