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巴巴: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一年股東常會及相關事宜(新增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9 11:23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五號三樓二聖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補選獨立董事案。
(5)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行為之限制案。
(6)本公司之子公司江城建設(股)公司擬與巴森營造股份有限
公司簽定「台南市北區小北段1050及2012地號」及「台南市北
區小北段2015、2016及2017地號」建築興建工程合約案。
(新增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補選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公告及作業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
111年4月6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15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達受理處所。
提名受理處所:欣巴巴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6號27樓。
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二、本次股東會電子投票行使期間:111/5/14-1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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