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璟:公告本公司擬與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簽訂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合建分屋契約書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0 17:54
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契約
2.事實發生日:111/4/20~111/4/2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契約相對人: 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壢分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中壢分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係本公司具重大影響之投資者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及預計投入金額:約新台幣30億元
契約起迄:111/4/21 (預計簽約日)至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完工日
重要約定事項:
1.日月光中壢分公司擬提供中壢部份廠房用地約2,936.97坪,並由宏璟公司提供資金採
合建分屋模式,共同興建地上9層地下3層之廠房(樓地板面積約19,343.54坪),雙方
洽專業估價機構進行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以下簡稱「合建分配比例」)之評估,議
定以估價結果之平均值30.8%作為日月光中壢分公司之合建分配比例。
2.宏璟公司負責都市更新相關申請及作業程序,雙方約定取得使用執照時之開發總樓地板
面積差異達百分之三以上(即增減變動達580.31坪以上),雙方將重新議定合建分配比例
3.因逢疫情時期建築成本難以精準估計,宏璟公司將於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完工後提供實
際結算之營建成本,由原估價機構再行設算合建分配比例,如重新設算結果與上述議定之
日月光中壢分公司分配比例差距達百分之五以上(即增減變動達1.54%以上),雙方將重
新議定合建分配比例。
4.中壢廠第二園區廠房完工後,日月光中壢分公司對於宏璟公司依合建分配比例所取得之
產權有優先承購權。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之估價結果,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為:
宏璟公司:70.34%;日月光中壢分公司:29.66%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之估價結果,合建權利價值分配比例為:
宏璟公司:68.05%;日月光中壢分公司:31.95%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施甫學、李智偉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施甫學(108)北市估字第000273;
李智偉(108)北市估字第000272號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胡純純(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藉由合建分屋方式取得廠房不動產,將來完工出售可創造本公司營建收入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4月20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4月20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