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租-KY:公告募集及交付本公司2022年度中華民國境內第1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06 17:40
依據:一、本公司民國111年2月25日董事會會議決議。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1年4月1日證櫃債字第11100023091號號函辦理。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四、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中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Chaileas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二、公司債總額及債券每張之金額:發行總額為新臺幣80億元整,每張票面金額為新臺幣壹佰萬元。 三、公司債票面利率:年利率依指標利率(3M TAIBOR)加1.20%單利浮動計息。票面利率(以百分比為單位)四捨五入計算至小數點第四位。票面利率自發行日起,每屆滿一季重設一次。 四、計付息方式: i. 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季單利計付息一次; ii. 本公司債計息基礎依實際天數/實際天數(Act/ Act )計算; iii.本公司債付息金額以每張債券面額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以本公司計算者為準。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遲延利息。 五、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日起屆滿十五年到期日乙次償還本金。 六、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劃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以自有資金、銀行借款、貨幣市場工具或資本市場籌資方式支應。為確保償債款項來源無虞,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所擬支應款項來源,除備供提撥標的之公司債支付本息外,所為運用標的將注意評估其風險及必要性。 七、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劃: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八、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截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合併財報數)未償還公司債餘額共計新臺幣55,437,038仟元整。(截至民國111年3月22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未償還公司債餘額共計新臺幣55,848,204仟元整)。 八、發行價格: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額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截至民國110年12月31日(合併財報數),額定股本總額為新臺幣25,000,000仟元,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16,003,944仟元整,其中已發行普通股計1,450,394仟股,普通股股本為新臺幣14,503,944仟元,特別股已發行股數計150,000仟股,特別股股本為新臺幣1,500,000仟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之餘額:截至110年12月31日(合併財報數),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為新臺幣116,514,263仟元。 十一、代收款項之銀行名稱及地址:不適用。 十二、承銷或代銷機構名稱:凱基證劵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銷售對象:本公司債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每一認購人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百分之五十,惟認購人為保險公司且認購做為投資型保險商品所連結投資標的者不在此限;另依該辦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證券承銷商洽商銷售之對象以中華民國國民、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至第五款之對象為限;並準用第三十六條第七款、第十款之規定,其中第七款以承銷團之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法人股東為限。 十四、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五、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十六、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十七、公司債其它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十八、本公司債訂於111年4月1日開始募集,預計於111年4月14日完成募集發行,債券並於當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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