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本公司代子公司新光人壽公告本公司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9 20:53
第44款
1.董事會日期:111/03/29
2.審計委員會日期:111/03/24
3.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而經全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之議決事項內容:
參與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簽訂「市場風險管理系統提升專案」合約。
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業提審計委員會審議,惟審計委員會3名成員中,其一委員
許永明先生同時兼任本公司及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獨立董事,及
另一委員羅嘉希先生同時兼任本公司及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家公司
獨立董事,依法應予迴避,致審計委員會無法議決,全案爰提報董事會經全體
董事三分之二以上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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