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興:變更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席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9 17:47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29
2.公司名稱: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原111年3月17日董事會決議應選董事九席(含獨立董事三席),
配合公司實際運作需要,於111年3月29召開董事會決議變更為應選董事
十一席(含獨立董事四席)。
6.因應措施:公告更新董事提名人數及其受理期間。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
二、本次股東會應選董事十一席(含獨立董事四席)。
三、受理期間:民國111年4月1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1日止。
四、受理處所:新北巿新店區中正路542-5號5樓(本公司財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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