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德: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5 16:20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路69號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3)110年度辦理減資暨健全營運計劃執行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本公司訂於民國111年04月22日(週五)
上午9時起至111年05月03日(週二)下午5時止
受理股東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05月03日(週二)
下午5時前以書面送達,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字樣及敘明聯絡人與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受理處所:聯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
(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華亞科技園區科技一路
69號6F。)
是否列入議案標準:
除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外,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應列為議案:
一、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二、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三、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四、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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