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22 18:22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市蘆竹區中正北路800號(綠光花園餐廳)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110年度現金股利發放情形報告。
(5)本公司110年度背書保證情形報告。
(6)修訂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報告。
(7)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8)修訂本公司「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辦法」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_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5/0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民國111年4月
18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28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
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28日17時前寄(送)達受理處所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受理方式:僅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
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處所:本公司財務處(地
址:桃園市蘆竹區南青路1156巷9號,電話:03-3222902)。
(2)本次股東會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投票的行使期間為民國111年5月31日
至111年6月27日,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
知,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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