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強:代取得人彩安資產股份有限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規定辦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5 19:42
一、被取得公司: 1.公司名稱:富強輪胎工廠股份有限公司 2.已發行股份總額:64,085,067股。 3.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之十:6,408,507股。 二、取得人資料: 1.取得人名稱:彩安資產股份有限公司 2.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33,094,897股。 3.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51.64%。 4.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3,775,897股。 5.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52.70%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於111年3月11日起至111年3月14日止,經由集中交易市場買進方式取得增加681,000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之目的。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視未來市場狀況而定。 七、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16,791,233元。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劃: 彩安資產股份有限公司與富強輪胎工廠股份有限公司將於民國111年4月26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彩安資產股份有限公司將以現金為對價與富強輪胎工廠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股份轉換,取得富強輪胎工廠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案。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