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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麗彤:依公司法167條之1規定買回本公司股份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5 17:21


第41款


公司代號:6539


公司名稱:麗彤

發言日期:2022/03/15

發言時間:17:21:19

發言人:何明峰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5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本公司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新台幣87,1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民國111年3月16日至111年5月15日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不超過1,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元):參考董事會決議前三十個營業日平均成交均價之150%與董事會決議

前一日收盤價之70%,訂定買回區間價格為41.1元至87.1元。惟當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

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公司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興櫃股票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1.66%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000,000股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實際買回期間:民國109年4月7日至109年5月29日、預定買回股數:500,000股、

實際買回股數:500,000股、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比率):100%

(2)實際買回期間:民國109年7月16日至109年8月31日、預定買回股數:500,000股、

實際買回股數:500,000股、執行情形(實際已買回股數占預定買回股數比率):10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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