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茂: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初次取得情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5 15:41
1.被取得股份之公司:聯茂電子(股)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382,957,218股。 2.取得人資料: 天合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1)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39,224,591股 (2)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24%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 及方式: 天合興業股份(股)公司於原始投資日起至111年3月14日 止 , 經由集中市場買進及參與現金增資等方式 ,持有 聯茂 電子(股)公司普通股共39,224,591股。 4.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取得人:不適用。 5.取得股份之目的:投資。 6.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視未來市場狀 況再議。 7.資金來源明細:自有資金。 8.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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