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採行電子投票)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0 15:44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5/27
3.股東會召開地點:維田科技辦公室(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15樓之一)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10年度董事酬勞及員工酬勞分配情形。
(4)修訂本公司「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1)改選第七屆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1)解除新選任董事(含獨立董事)、法人董事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3/2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5/2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擬訂於111年03月21日起至111年03月31日
止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1年
03月31日17時前寄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
結果,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場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186號15樓之1(維田科技管理處)
電話:(02)8226-2881
(2)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1年04月27日起至111年
05月24日止,請逕登入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關
說明投票,其行使方法依公司法第177-1條規定,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3)股東常會相關事宜依公司法規定辦理,如有變更,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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