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麗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私募普通股補辦公開發行暨上櫃買賣申請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09 17:56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3/09
2.公司名稱: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民國98年至103年間辦理發行之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
起已屆滿三年。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68條規定,
私募有價證券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得申請補辦公開發行暨上櫃買賣。
(2)依據「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5條規定,該私募
有價證券限制轉讓期滿,應先取具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發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
並據以向櫃買中心、證期局申請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掛牌作業。
(3)前述申請相關作業事宜及時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向主管機關申請補辦公開發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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