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椿: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5 17:45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1/02/2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股份有公司為主辦銀行之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為期五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五年期新台幣50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規定。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規定。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規定。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0.具體目的:償還金融機構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週轉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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