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誠: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相關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5 16:50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6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2號2樓(仲信商務會館)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報告本公司110年度營運狀況。
(2)審計委員會審查本公司110年度決算表冊查核報告書。
(3)報告本公司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討論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式」部分條文修訂案。
(2)討論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修訂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8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6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本公司擬訂於
民國111年4月5日起至民國111年4月14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
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14日下午5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
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送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
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受理提案處所:普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3-1號2樓;
電話:02-29162151。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電子行使期間為民國111年
5月17日至111年6月13日止,股東得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e票通」,依相關說明投票。
(三)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另行郵寄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逕向「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23892999)。
(四)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本公司股票未滿1,000股
之股東,其股東常會之召集通知,將以公告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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