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新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22 16:54
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2/22
2.捐贈原由::1.關懷及參與社會慈善公益
2.為推廣在地、人文涵養、綠色生活美學
3.捐贈金額:1.今年度捐款以新台幣300萬元為上限(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
2.今年度捐款以新台幣50萬元為上限(財團法人華科好樣文化藝術基金會)
4.受贈對象:1.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
2.財團法人華科好樣文化藝術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除焦佑衡董事長為二家基金會之關係人,顧立荊董事及束耀先董事
為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之關係人,依本公司董事會議事
規範之利益迴避制度迴避不參與討論及表決外,其餘全案無異議照
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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