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鋼:代子公司TCI公告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達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個別契約損失金額上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10 17:43
第20款
1.契約種類:
鋁價及鎳價交換合約
2.事實發生日:111/2/10
3.契約金額:
千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契約金額的20%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鋁和不銹鋼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鋁和不銹鋼存貨帳面值分別為新台幣134億和119億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公司有相同部位的鋁及不銹鋼庫存,亦會反應相對的原料漲價利益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因國際鋁價及鎳價快速上漲,但因公司有相同部位庫存,是以對未來的損益沒有影響。
12.契約期間:
無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TCI公司111年1月底鋁的庫存約13.3萬噸,已避險鋁的數量約4.9萬噸;
不銹鋼的庫存約6.7萬噸,已避險不銹鋼的數量約1.7萬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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