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隊:更正前則重大訊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2-10 15:48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2/10
2.公司名稱: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依據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辦理。
(2)本公司業經111年02月10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
將本公司事業發展處、戰略發展處、行銷企畫處、資訊處、研發處、
數位支付處、生活大管家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
分割移轉至本公司百分之百持有之台灣智慧生活網股份有限公司,
分割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11年3月31日。
(3)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分割案如有異議,請自本公告日起
至111年3月15日止之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就此分割案
提出異議之債權人,對所主張之債權應負舉證責任),以書面方式郵寄
郵寄以郵戳為憑)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
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4)郵寄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濱江街136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原5.發生緣由(3)內容之111年3月13日更正為111年3月15日。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