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代子公司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公告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1-05 17:45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1/01/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為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25,77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3,39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65,09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8,483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求。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68,954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34,739
5.計息方式:
不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可分次償還,雙方協議同意提前還款。
(2)日期: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47,10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9.6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蘇州隆登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財務報表資訊提供係依110年第3季經會計師核
(2)子公司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取消資金貸與金額人民幣10,000仟元
(台幣43,393仟元),因已提前償還,故取消額度。
(3)子公司蘇州瑞登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新增資金貸與金額人民幣15,000仟元
為循環動用,換算台幣為15,000仟元*匯率4.3393=65,09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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