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本公司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相關事宜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2-16 17:40
一、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幣12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110年10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11000357489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並洽請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於110年12月21日先行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原已申請上市股票:普通股122,395,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23,958,840元整。 2.本次增資申請上市之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1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20,000,000元整。 3.增資後累計申請上市總股數: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134,395,88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1,343,958,840元整。 4.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5.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並向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登錄作業)。 6.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 1.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10年12月21日(星期二)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屆時請至往來證券商補登存摺查詢。 2.無集保帳戶之股東請於開立證券帳戶後,請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股票發放通知書暨領取單,於「增資股票發放通知書暨領取單」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加蓋原留印鑑,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領股劃撥。 3.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 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股票換發,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將另行公告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及增資新股上市日期。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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