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富邦金: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881)110年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暨丙種特別股股款繳納憑證上市開始買賣日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10-26 15:00


壹、上市股票代號:普通股2881,丙種特別股2881C。 貳、上市股票種類及數量: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普通股548,000,000股暨丙種特別股333,330,000股。 參、上市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 110 年 10月 29 日。 肆、上市股票權利義務: 一、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二、丙種特別股之權利義務: 1.丙種特別股股息年利率為【3.00%】(七年期IRS 0.6538%+2.3462%),按每股發行價格計算。七年期IRS利率將於發行日起滿七年之次一營業日及其後每七年重設。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為利率重設日之前二個台北金融業營業日,利率指標七年期IRS為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台北金融業營業日上午十一時依英商路透社(Reuter)「TAIFXIRS」與「COSMOS3」七年期利率交換報價上午十一時定價之算術平均數。若於利率重設定價基準日無法取得前述報價,則由本公司依誠信原則與合理之市場行情決定。 2.丙種特別股股息每年以現金一次發放,於每年股東常會承認財務報告後,由董事會訂定基準日支付前一年度得發放之股息。發行年度及收回年度股息之發放,依當年度實際發行天數計算。 3.本公司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應先依法完納稅捐、彌補虧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定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餘額,得分派丙種特別股股息。 4.本公司對於丙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具自主裁量權,倘因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丙種特別股股息,或因丙種特別股股息之分派將使本公司資本適足率低於法令或主管機關所定最低要求,本公司決議取消丙種特別股之股息分派,將不構成違約事件。 5.丙種特別股為非累積型,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息,不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遞延償付。 6.丙種特別股股東除依本項第一款所訂之股息率領取股息外,不得參加普通股關於盈餘及資本公積為現金及撥充資本之分派。 7.丙種特別股股東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於普通股股東,且與本公司所發行之各種特別股股東受償順序相同,但以不超過發行金額為限。 8.丙種特別股股東於本公司股東會無表決權及選舉權,但得被選舉為董事。於丙種特別股股東會及關係丙種特別股股東權利義務事項之股東會有表決權。 9.丙種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亦無要求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之權利。 10.本公司以現金發行新股時,丙種特別股股東與普通股股東有相同之新股優先認股權。 11.本公司丙種特別股無到期期限,但本公司得於發行日滿七年後之次日起按實際發行價格收回已發行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未收回之特別股,仍延續前述各款發行條件之權利義務。 12.特別股不得轉換成普通股,特別股股東亦無要求本公司收回其所持有之特別股之權利。 伍、其他: 上開公司已於110年10月26日將「發行新股、公司債暨有價證券交付或發放股利前辦理之公告」之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鉅亨贏指標

了解更多

#偏強機會股

#波段上揚股

#極短線強勢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