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和鋼鐵: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訂定減資基準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及減資換股作業計畫書等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9-24 17:0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9/24
2.減資基準日:110/09/27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業經110年07月1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
並奉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0年09月22日臺證上一字
第110180512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為辦理減資股票換發作
業,爰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換發有價證
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畫書。
一、本次減資換發股票之相關作業事項如下:
(一)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
1,089,871,37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共計新臺幣
10,898,713,700元整。
(二)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計
3,596,575,520元。減資比率33%。
(三)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
計730,213,81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減資後
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302,138,180元。
(四)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
每仟股減少330股(即每仟股換發670股),股東每股可退換新
台幣3.3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
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或逾期
未辦理拼湊者,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其畸零股份則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五)本次減資後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
股份相同。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一)減資股票最後交易日:110年11月24日。
(二)減資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
110年11月25日至110年12月03日止。
(三)減資股票最後過戶日:110年11月28日。
【因最後過戶日民國110年11月28日適逢例假日,故現場過戶
提前至民國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下午4:30止前駕臨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0年11月28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四)減資股票停止過戶期間:
110年11月29日起至110年12月03日止。
(五)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0年12月03日。
(六)換發新股暨上市買賣日(減資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
110年12月06日。
(七)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0年12月10日。
(八)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本次減資換發新股票之程序、手續及地點:
(一)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
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
(二)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
公司於新股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三)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及原
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
實體登錄。
(四)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下列文件,
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
無實體登錄。
1.舊股票
2.過戶申請書
3.買進報告書、交易稅單或相關證明文件
4.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5.股東印鑑卡及印鑑章
(五)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103432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B1)
(電話:(02)2586-5859)
(六)郵寄申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如發生郵遞失誤情形,
請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四、本公司自換發計畫經主管機關核准後,應辦理新有價證券以帳簿劃
撥交付不印製實體之程序,嗣後並應依換發計畫確實執行。
五、上述換股作業計畫如基於法令修正、主管機關核示或客觀環境之影
響致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之。
六、本作業計畫內容經本公司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後,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書件,並在指
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進行申報。
七、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4.換發股票基準日:110/12/03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11/2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12/03
7.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有普通股股份相同。
8.新股預計上市日:110/12/06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730,213,818股
10.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100%
11.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本作業計畫書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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