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華: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總經理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03 17:41
第21款
1.董事會決議日:110/08/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黃國義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得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並得自營或為他人
經營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總經理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出席董事全體無異議一致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黃國義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香港艾華有限公司/董事
(2)東莞艾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3)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香港艾華有限公司:香港九龍灣臨興街26號富洋工業中心1樓5室。
(2)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石排福隆工業路7號3號樓。
(3)東莞艾華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石排福隆工業路7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香港艾華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之銷售。
(2)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之生產及銷售。
(3)東莞艾華電子有限公司:電子零組件之生產及銷售。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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