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鼎: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行為之限制(補充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7-22 17:41
第22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1/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袁峙/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至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派任至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係補充本公司110/1/29董事會決議之內容。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