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餘:公告本公司110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董事及其所代表法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5-17 16:40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0/05/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永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蔡維力/董事
黃鯤雄/董事
信誼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王金山/董事
黃俊傑/董事
盧希鵬/獨立董事
胡均立/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擔任董事職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投票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黃鯤雄/董事
黃俊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黃鯤雄/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董事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董事
黃俊傑/
神頂科技(南京)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南街鎮首約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廣東省肇慶市廣寧縣南街鎮首約
神頂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鄴區賢坤路1號科創中心2樓220-304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廣東鼎豐紙業有限公司/紙漿、書寫及印刷用紙、道林紙之產銷業務
肇慶鼎豐林業有限公司/苗木之培育及銷售、造林、伐木及其他林業暨林木之銷售、
加工及運輸
神頂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半導體、電子產品、晶片、通信產品設計、技術研發、
技術服務、銷售及售後服務;電腦軟硬體技術研發、技術服務、銷售及售後服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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