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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立院初審通過不發核電廠執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4-08 12:44


立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當中的第四條條文,未來將不核發新的核電廠執照,也就是說未來只要三讀通過,核一、核二、核三廠確定都不能夠延役外,核四也確定不能運轉,台灣在114年後,就沒有核電廠。但國民黨立委持反對意見,並霸占主席台要求撤回投票結果。(余曉涵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8號逐條審查「非核家園推動法草案」,當中初審通過第四條條文,「自本法施行日起,依原子能及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申請供發電用核子反應器之見廠及使用執照,應不予核准,領有前項執照到期者,不再展延」。也就是說未來核一、核二和核三廠,執照到期後不能申請延役,核四也不得申請執照和運轉。民進黨立委也拿著牌子要求國民黨團遵守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承諾。


經濟部次長楊偉甫表示,條文三讀通過後,預估107年將出現供電缺口,這部分台電公司正在檢討當中,並承諾在一個月內將替代方案和評估報告送到教委會。國民黨團立委則希望可以要求經濟部和台電把替代方案寫清楚在條文當中。

目前核一的一號機執照預計在107年12月到期,二號機執照在108年7月到期,核二廠則是在110年和112年到期,核三廠則是113年和114年到期,也就是說未來三讀通過後,在114年後,台灣就不能使用核電廠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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