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通: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4-16 21:0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亞通利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200,000仟元整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之101%發行
6.發行期間:3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1.公司債受託人:臺灣新光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未定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15.簽證機構: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轉換辦法俟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請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
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轉換辦法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轉換公司債於主管機關申報生效發行後,擬授權董事長另訂發行日,
並向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2)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辦理轉換公司債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
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
效益及其他相關事宜,如基於營運評估、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審查必要
修正,或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本公司
董事長或其指定人辦理。
(3)為配合本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核可
並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有關發行本次辦理轉換公司債之契約或文件,及代表本
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4)本次於國內發行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如有未盡事項,擬請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
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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