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迅:本公司董事會議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3-17 15:00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集思台大會議中心達文西廳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地下一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09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09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修訂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份條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09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09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董事選任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19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7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否。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將依規定於股東會40日前,經董事會決議後另行公告。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
(2)提案受理期間:自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4月12日17時止。
(3)提案受理處所:捷迅股份有限公司-管理部(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34號4樓)
(4)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相關事項如下:
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5月18日至110年6月14日止。
電子投票平台: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網址:http://www.stockvote.com.tw
(5)如因疫情影響,因此發生須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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