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雲山母企控告加多寶案維持原判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5 19:48
白雲山(00874-HK)公布,母企已於近日收到廣東高院的民事判決書,廣東高院對該案件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判定被告廣東加多寶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涼茶改名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
另被告廣東加多寶於本判決之日起30日內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及合理費用約81.3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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