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資源條例三讀通過 台灣進入用水新紀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5 08:36
記者彭夢竺/台北報導
「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14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台灣將正式進入「1滴水至少使用2次以上」的新紀元,未來台灣水資源利用除了水庫水、川流水、地下水、伏流水、海淡水外,將再加入再生水,預估2031年再生水使用可達到每天132萬噸的目標。
「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賦予廢污水及放流水回收利用的明確法律框架,建構了未來再生水經營業事業管理的法源,也賦予污廢水管理單位有開發再生水或供應再生水水源的權責,工業未來成長所需用水將多使用像是再生水等新興水源,不僅可以促進發展,也不會因增用自來水而排擠民生用水。
經濟部水利署指出,世界各國對再生水的利用,在新加坡主供工業使用及少量回送水庫,再生水的產水量已可滿足30%的用水量,並以2060年再生水占全國總用水量55%為政策目標;此外,美國南加州橘郡將生活污水再生以補注地下水層,成功地阻擋海水入侵並提供作為水源,在乾旱時期,再生水用水量可占當地總用水量的30%。
水利署表示,科學證據顯示氣候變遷趨勢正朝向極端天氣發展,今年上半年更面臨67年來最大乾旱,行政院提出「建構智慧管理水資源政策」宣示節水常態化、提高工業用水回收率、工業優先使用再生水等措施,運用天然水資源提供民生用水,工業用水則以新興水資源提供,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完成立法,將開啟台灣再生水發展的契機,對於突破現階段水資源困境有重大意義。
全球目前再生水商機高達6千億美元,水利署指出,若以每年5%速度成長,條例立法後,台灣本島配合污廢水廠的處理量,預估在2031年可開發再生水達每天132萬噸,占公共供水系統的供水量約10%,可帶動再生水系統建設及營運等周邊關聯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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