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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寶利徠: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0-06-02 00:03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09/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宋一新先生:董事


葉慧貞女士:董事

張立徽先生:董事

張文堂先生:獨立董事

林育嬌小姐: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管理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 24,964,124權,

反對權數 6,457權,

棄權權數 12,751權,

無效權數 0權,

未投票權數 60,000權。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宋一新先生: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寶利徠光學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香港九龍新蒲崗景福街101號啟德工廠大廈1期3字樓B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銷售各種光學鏡片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以上公司為本公司投資公司,依權益法認列長期股權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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