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冠有線:主旨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更正)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2-05 12:37
一、被取得股份公司: 麗冠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25,788,333股。 二、取得人資料: (一) 取得人: 公司名稱: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125,288,761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99.99%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25,788,333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0% (二) 取得人: 公司名稱:新紀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2,000股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01%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0股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0% (三)合計取得情形:上述取得人合計取得125,788,333股,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00% 三、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於98年9月28日起至108年11月27日止,經由盈餘轉增資方式取得497,572股。 四、新增或減少之共同公司名稱:無 五、取得股份之目的: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與安順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安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安億開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以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其餘3家為消滅公司,存續公司名稱仍維持為「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被取得股份公司之股份仍維持由「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惟因「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係與持股公司合併,故持股「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以及持股「中嘉網路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五以上之股東具有控制權者發生異動情形。 六、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七、資金來源明細:不適用 八、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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