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華: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公告本公司新增資金貸與洋華貝里斯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1-13 19:00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8/11/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YOUNG FAST (BELIZE)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59,1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6,3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33,3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9,6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償還借款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000,13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2,406,228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52,6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9.8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公開發行公司
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NTD4,591,304仟元
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10%
對洋華貝里斯本次資金貸與金額=USD4,300仟元
二、美元對台幣匯率暫以1:31計算
三、母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公司(洋華貝里斯)資金貸與餘額:USD14,600仟元
洋華台灣對洋華貝里斯(含本次):USD11,600仟元
洋華香港對洋華貝里斯(含本次):USD3,0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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