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飛網:代子公司易飛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1項第3款之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11-05 17:48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08/11/05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飛買家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直接95.19%持股轉投資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94,922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3,5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3,5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業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60,0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7,988
5.計息方式:
年利率2.00%計息
6.還款之:
(1)條件:
視接受資金貸與公司之營運狀況,於借款期限內還清。
(2)日期:
視資金狀況而定,於額度內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23,500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43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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