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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報告搶先看〉降低純網銀流動性風險 祭6大面向強化監理

鉅亨網記者陳蕙綾 台北 2019-10-0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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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純網銀流動性風險 金管會祭6大面向強化監理。(鉅亨網資料照)

純網銀監理原則,與金融交易安全監管都備受矚目,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將於本周三 (10/9) 赴立法院財委會報告,金管會將從「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等 6 大面向著手,強化對將來銀行、樂天國際商銀、LINE Bank 等三家純網銀的監理。

金管會表示,純網銀應於科技創新中兼顧風險控管,於多元開放下維持市場秩序,於發展利基時深耕普惠金融。金管會將督導純網銀落實申請設立時的相關承諾或規畫,包括大股東財務支援承諾等,並持續與中央銀行密切合作,共同維持金融穩定。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將由下列 6 大面向強化純網銀監理:

一、 加強流動性風險管理

金管會為及早監控純網銀流動性風險,因此修正「金融機構申請參加存款保險審核標準」,將新設金融機構申請加入存款保險的時間,由原來之「開始營業日起六個月內」提前為「自取得主管機關之設立許可起,至開始營業後二個月內」,大幅縮短存款保險保障空窗期。

金管會要求純網銀應於取得許可設立後儘早向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申請參加存款保險,而 3 家純網銀在 9 月底也都已經加入存款保險。金管會將督導存保公司監控純網銀的存款總餘額、存款客戶利率分布等變化情形,並要求純網銀訂定緊急應變計畫。

鑑於純網銀及傳統銀行網路銀行平台,可能面臨短時間內資金大量流出的流動性風險,金管會已請存保公司協助相關流動性控管機制,存保公司將針對純網銀規劃新金融監理系統,從純網銀自動化申報、場外即時監控,及即時提供有關監理事項的相關資料,以強化純網
銀的流動性管理。

二、 提升資訊安全要求與作業風險管理

金管會已明定銀行業相關資安管理制度,包括:建立資安防護機制、緊急應變計畫及資安專責制度、要求強化資安教育訓練等,純網銀亦應遵循辦理。

考量純網銀的經營需高度依賴資訊系統,資訊安全防護能力相當重要,為加強資訊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金管會已要求純網銀開業前,應經專業獨立機構依「金融機構辦理電腦系統資訊安全評估辦法」及「金融機構提供行動裝置應用程式作業規範」完成檢測,並檢附至
少 1 個月之模擬營業操作紀錄,且自評符合資訊安全、個人資料保護及作業委託他人處理等規範。另應於開業後 1 年內,通過並取得資安標準 (如:ISO27001) 及個資保護標準 (如:BS10012、TPIPAS) 等認證。

三、 保護消費者權益與維持金融市場秩序

要求純網銀的產品與服務,其定價須充分考量各項成本與合理利潤等因素,並應依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提供客戶服務,包括對於各項契約及交易的應告知事項,提供可靠有效的訊息傳遞或告知方式,並建立能迅速處理客戶糾紛的爭議處理機制,保護消費者權益。

四、 重視信用風險管理

因純網銀大量運用系統管理信用風險,金管會要求純網銀應強化資訊正確性檢核,落實貸放前徵信審查與貸放後管理,並持續精進及校準信用評等系統的驗證程序及方法,以確保信用評等系統設計、流程與所有相關風險成分估計具正確性及一致性。

五、 強化信譽風險管理 

要求純網銀應建立不實或負面訊息的危機管理機制,包括密切注意主要社群或新聞媒體言論訊息,針對不實訊息即時澄清,負面訊息即時處理,並不定期辦理因應不實或負面訊息所致營運危機的模擬演練。

六、 落實公司治理

純網銀應形塑良好企業文化,強化董事會效能,並落實資訊揭露。金管會要求純網銀與金融業大股東間應避免競業情形,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亦應依「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等規定,業務執行與兼職避免利益衝突。

針對純網銀董事、監察人派任問題,須適用「金金分離」原則,也就是須遵守推定無利益衝突、有利益衝突、推定有利益衝突 3 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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